《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开展调研活动的相关规定(试行)》

发稿时间:2012-12-14浏览次数:762

皖商院教务〔2012〕16号
关于印发《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开展调研活动的相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科研经费管理,提高学院整体科研水平,提高学院办学效益,使科研经费合理使用,保证科研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学院近期研究制定了《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开展调研活动的相关规定(试行)》,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2.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开展调研活动的相关规定(试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教学  科研  通知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2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26份)

附件1: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教科研项目中成果资助以及相关经费的管理,提高教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项目成果的认定与资助
第一条  项目成果认定范围。
本规定的项目成果特指项目组成员完成的:
1、教材、教辅类。主要是项目建设期依托项目研究与建设而编撰的公开出版或校本的教材、教辅资料。
2、专业课程建设类。主要是项目建设期依托项目研究与建设而撰写的各专业课程的课程标准、课程教学改革方案、实践教学体系设计、实训方案以及专业调研报告等。
第二条  项目成果认定程序。
1、项目组负责人审核。成果完成人填写项目建设成果审核认定表,项目组负责人负责对各成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报系部。
2、系部审核并报院教科研管理部门。
3、院教科研管理部门复核。
4、分管院领导审批认定。
第三条  项目成果资助标准。
1、教材、教辅类:按50元/千字资助,但每本教材的资助上限是15000元,每本教辅资料的资助上限是10000元。
2、专业课程建设类:按100元/千字资助,但每门课程标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设计的资助上限是3000元,每个课程教学改革方案、实训方案以及专业调研报告等的资助上限是1500元。
 
 
二、项目建设会议的审批与经费管理
第四条  项目建设会议的范围。
项目建设会议主要是指各类教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组织召开咨询会、研讨会、论证会、鉴定会以及协调项目开展的各种会议。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称为会议费。
第五条  项目建设会议的审批程序。
1、项目组负责人申请,填写项目建设会议审核认定表,报所在系部;
2、系部审核并报分管院领导;
3、分管院领导审批认定;
4、交院教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每个项目中的会议费所占比例应不超出项目经费总额的10%,超出合理范围的会议活动,院科研管理部门将不予认定。
第七条  上述会议相关费用标准:组织、参与会议的项目组成员及校内人员的劳务性支出,其上限标准是非工作日200元/天/人、工作日100元/天/人。校外参会人员的劳务酬金标准是300-600元/人/次,或者等额的纪念品。
三、与项目有关的劳务费用资助
第八条  与项目有关的劳务费用是指撰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阶段性报告或进展报告、项目建设结项报告的费用。
第九条  与项目有关的劳务费用资助标准。
到账经费2万元以下(含)的教科研项目:有关劳务费用支出额度不超过经费总额的10%。
到账经费2万元以上的教科研项目:按80元/千字资助,其中撰写项目申报书的费用上限是2400元,撰写项目建设阶段性报告或进展报告的费用上限是600元/份,撰写项目建设结项报告的费用上限是2000元。
四、其它
第十条  以上规定由学院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教科研项目开展调研活动的相关规定
(试行)
随着学院各类教科研项目逐步增多,因项目建设需要而开展的调研、考察等活动日益增加。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类调研活动的组织,加强管理和监督,现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调研活动的范围。
本规定中的调研活动是指因项目研究与建设需要,组织开展的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
严禁借项目之名外出参加与项目研究、项目建设或论证等无关或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学习、调研、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以外出调研、考察、学习等名义公费旅游。
第二条 调研活动的审批程序。组织调研活动前须履行申请、审批程序:
1、项目组负责人申请,填写教科研项目调研活动审批表,报所在系部;
2、系部审核同意后,报院教科研管理部门;
3、院教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4、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交审批表至教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调研前未履行申请、审批程序的,不予认定,费用自理。
第三条 调研活动经费管理。
严格经费管理,注重节约开支。调研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人数和时间。交通、住宿等费用支出标准要符合财务有关管理规定。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违反有关财务规定的,严格限制其后期项目经费支出。
学院以外单位资助的各级别项目调研费按比例提取(见下表)。学院资助的教科研项目,其调研费用一般不得超过总经费的25%。

表:调研费报销比例
序号
项目经费总额
调研费所占比例
1
5万以下
≤20%
2
5万-10万
≤15%
3
10万以上-25万
≤10%
4
25万以上-50万
≤8%
5
50万及以上
≤6%
 
第四条 调研报告等相关规定。调研活动结束后,应撰写调研活动报告或学习交流活动报告交所在系部,经系部认可后,报院教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备案。调研活动经费须在调研报告审核通过后,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条 本规定由院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调研活动审批表
2、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建设成果审核认定表